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财〔2014〕19号)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将开展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在研究生网页下载,包括:
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
(1)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三份;
(2)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硕士一份);
(3) 附件三:《申请人科研及实践情况表》 一份;
(4) 附件四:《学生承诺书》一份;
(5)提供与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内容相一致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复印件按成果填写顺序排列在一起并装订成一套(原件由学院审核)。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成果全文;著作或教材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
2.电子材料:
(1)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附件五:《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3) 附件六:《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3、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用于教育部打印国家奖学金证书,请各认真填报,不得有误;
(3)两页以上的表格需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
■电子版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ingchuanxgz@163.com,文件名为:2023年国奖+专业+姓名。
申报地点:四教412
申报材料收集:韩老师(办公电话:64323697)
申报截止时间: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上报时间 2023年9月19日16时,过期不再受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影视传媒学院
2023年9月15日
01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04学生用表附件包如下:
附件五: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