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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3浏览:149设置


为鼓励研究生主动融入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激发研究生勇攀学术科研高峰,充分发挥学术科创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浓郁的科创学术氛围,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上海师范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评选活动。

根据学校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开展学院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上海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硕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生、港澳台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创新发明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5.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情况。

6.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仅可获评“学术科创先锋”一次。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本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见附件2-5)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到学院。

参选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如有抄袭、虚报、谎报的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院推荐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科研成果的数量和级别进行认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本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评选活动。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部)。

(三)校级复核

学校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汇总复核。

(四)专家评审

学校对申请人按照学科分为人文社科类、理工类两大类,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分,最后评选出上海师范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

(五)校级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四、材料提交

1.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申请表(附件2);

附件2 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申请表.docx

2.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推荐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附件3 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推荐人信息汇总表.docx

3.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推荐人成果汇总表(附件4);

附件4 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推荐人成果汇总表.docx

4.诚信承诺书(附件5);

附件5 诚信承诺书.docx

5.提供与成果汇总表内容一致的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复印件上交)。

申请研究生应在202311301630前统一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徐汇校区东部四教4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ingchuanxgz@163.com。申请研究生必须遵守学院通知的截止时间,逾期不补。


联系人:张老师 卢老师021-64328904



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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