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告栏

当前位置:首页  院内公告栏

关于组织开展影视传媒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二批次)

时间:2024-10-31浏览:10设置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财〔201419号)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将开展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第二批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材料要求

第二批次评审工作参照本年度第一批评选办法形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和重要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需为20241031日前取得的成果

第一批次获评国奖人员落定,不再调整;重新开放个人申报,符合资格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均在网页下载,包括:

电子材料:附件一、二、三、四、五.zip

(1)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二:《申请人科研及实践情况表》一份

(3)附件三:《学生承诺书》一份

(4)附件四:《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5)附件五:《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6)证明材料:提供与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内容相一致的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所有证明材料请按成果填写顺序排列归并保存于一个pdf文件中。(论文需要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成果全文;著作或教材需要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

 ■电子版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ingchuanxgz@163.com,文件名为:2024年国奖第二批+年级/专业+姓名。


3、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用于教育部打印国家奖学金证书,请认真填报,不得有误;


01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02影视传媒学院学生科研计分细则.doc

03影视传媒学院研究生评奖评分细则.docx


申报材料收集:老师(办公电话:021-64323697

申报截止时间:电子材料上报时间2024114上午12,过期不再受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影视传媒学院

2024103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