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使我校研究生会在以后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院研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上海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无课业不及格记录;
4.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5.关心学校发展,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候选人产生办法
本次院研代会的候选人队伍采取推荐+自荐的方式,由院级团委依据《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推举候选人。
(一)学院团组织推荐
推荐候选人应于4月20日(周一)16:00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412办公室,并且将电子附件发送至邮箱yingchuanyjs@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研代会代表信息登记”。
(二)个人自荐
请有意报名自荐代表的同学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4月20日(周一)16:00之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4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ingchuanyjs@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研代会自荐代表”。
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韩老师、翁老师、潘老师
联系方式:021-64323697
影视传媒学院
